“可是這終究只是徐警官你個人的猜測罷了。”
半響,任偉方才憋出來這么一句話。
我看了看任偉,笑了笑:“的確,這終究只是我個人的猜測,不過呢,我卻有證據(jù)來證明我這個猜測,就是對的。”
“什么證據(jù)?”
局長問道。
我打了個響指,杜姐拿著一個塑料袋走過來,以及幾張照片。
我將塑料袋提起在手中,里面裝有一顆石子。
“這顆石子,是我在死者家中被兇手弄亂的書房中發(fā)現(xiàn)的,而這顆石子,和死者小區(qū)后面那條斷橋上的石子,兩者是一樣的,另外,這幾張照片,是我在死者家中拍下來的,雖然有些模糊,但是仍然可以看個大概,地面上,有一圈又一圈的水漬和泥點。”
眾人把頭伸過來看了一圈,然后局長開口問道:“這照片,什么意思?”
我道:“八號那晚,兇手返回過死者家中,要知道,那晚上,是下著雨的,但是大家不覺得可疑么,為什么外面下著大雨,死者家中地板上卻沒有腳印呢?我想了想,覺得兇手應該是在腳上套了腳套之類的東西,所以才沒有將腳印留在現(xiàn)場,之所以這么做,是怕留下腳印的證據(jù),但就算是如此,兇手褲腿上粘的泥巴和水,還是滴落在地板上,形成了痕跡。各位,要知道,如果說,兇手是從小區(qū)正面進入的,那么,在柏油路上,褲腿上是怎么沾上的泥巴?”
“趙小姐。”
見眾人都低頭沉思,我轉頭看著小趙。
小趙忙答應一聲:“唉。”
“我記得你之前說過,任先生和楊先生兩人離開的時候,任先生褲腿上的泥巴和水漬,又多了是吧。”
小趙點頭:“是的。”
我笑了:“這就是任先生那晚上離開的證據(jù)。”
“但是萬一中間楊先生醒來的話,那怎么辦?”陳紹太太問道。
我搖頭:“不會。”
眾人愕然。
我又看著小趙,道:“我還記得,八號那晚,任先生去前臺拿了次啤酒對吧。”
小趙點頭。
我道:“不讓楊先生中間醒來,方便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的話,只需要在啤酒里面下少量的安眠藥就可以了,對吧,任先生。”
任偉已經是面如死灰。
“小徐,先等等我記得,韓芳被殺的時候,任偉他是在家睡覺,而且,三點多醒來的時候,還在他家樓下打電話訂了份水煮魚,再說了,那天晚上,是楊云打電話給任偉,他才從家出發(fā)去楊云家樓下KTV的。”王頭想了下說。
任偉好似找到了救命稻草,連忙道:“沒錯,沒錯。”
我搖頭:“錯,錯了。”
王頭一愣:“什么錯了?”
我道:“那天晚上任偉并不是從家出發(fā)去KTV的,而是從死者家中出發(fā)去KTV的。”
“為什么這么說?”
我看了一下手表,反正距離證人來還需要一會時間,就解釋道:“首先,王哥你應該知道,從楊先生家到任先生家中,頂多只需要二十分鐘時間,如果是從家中出發(fā)的,為什么任先生路上浪費了將近一個小時?要知道,從楊先生給任先生打電話到任先生到KTV,中間花了快一個小時?這只能說明任先生接電話的時候,并不在家,而是在死者小區(qū)里,而且,還有一個最有力的證據(jù),那就是任先生到KTV的時候,褲腿上,全是泥巴,這一點,趙小姐曾經提過沒錯吧。”
小趙不斷點頭:“沒錯。”
“試問,從任先生家中到楊先生小區(qū)樓下KTV,一路都在車上,就下車進門那么不到一分鐘時間,任先生的褲腿上,是怎么沾上的泥巴?就算進門時走得慢,褲腿上,應該水漬才對。也就是說,任先生那天,并不是從家出發(fā)的。”
我話落下,所有人都回頭瞪著任偉看。
正時候,一個前輩從外面進來,領著任偉樓下飯店里老板和伙計過來。
看到來人,我深吸了一口氣,道:“現(xiàn)在,就讓我將任先生的另外一個不在場證明給揭開。”
“八號下午,任先生在殺害了韓芳母子之后,先是打電話給樓下飯店,讓他們做一份水煮魚,王哥應該也知道,任先生樓下飯店一向是現(xiàn)殺現(xiàn)做,需要至少四十分鐘才能將水煮魚做好對吧。”
那兩個剛來的飯店老板和伙計迷迷糊糊的點點頭。
“也就是說,任偉只需要在這四十分鐘內趕回去就可以了?”局長沉吟一聲,道。
我搖頭:“不,從死者家到任先生家中這段路,需要至少一個小時,而且,我查過了,兩家并沒有近路可以走,也就是說,任先生在殺害了韓芳之后,是無論如何都回不去的。”
“那他這么做是為了什么?萬一水煮魚做好了送的時候,人不在家,不就一切都暴露了么?”
在場有人怯怯私語道。
我聽在耳中,心里呵呵一笑。
“為什么會暴露?小哥,你能在詳細說明一下你八號給任先生送飯時的場景么?”
我轉頭看著飯店伙計道。
小伙子點了點頭,將自己何時上門送飯,正在洗澡的任偉不方便付錢之類的統(tǒng)統(tǒng)說了一遍。
等他說完了,我這才開口:“這才是兇手制造的不在場證明。”
“什么?”
很明顯的,在場眾人大多沒有反應過來。
“這位小哥在上門送飯的時候,說了當時任先生是在洗澡對吧。”我問道。
眾人點頭。
飯店伙計也道:“沒錯,當時任先生他家浴室是毛玻璃,從外面能看到里面影子。”
我哼一聲偷笑:“但是小哥你只是看到了人的影子,又怎么確定里面一定是任先生呢?”
小哥道:“當時任先生跟我說話了,說他剛進浴室,讓我自己去客廳拿錢,我想著這樣不好,反正任先生也是我們店里常客了,就跟他說一聲先欠著就走了。”
我問道:“還說了別的什么么?”
小哥仔細想了想,然后搖頭。
“是啊徐警官,這明擺著當時老任是在浴室的,怎么就成了殺人兇手了?”楊云嘟囔道。
我搖頭:“不,浴室里有人的影子,并不一定就是真人,做到這一點,很簡單,服裝店里的假模特放在浴室門邊,也可以做到同樣的效果,相同的,充氣娃娃也行,再簡單一點的,用瓦楞紙剪裁成人形也可以,而且還方便處理,至于當時說話的聲音,只需要兩部手機就可以做到,我說的沒錯吧,任先生。”
任偉臉都白了。
“而且,我記得,任先生家中客廳里,有一個座機對么?”我說道。
任偉兀自嘴硬:“誰家中沒有個座機。”
我點頭:“那好,只需要查一下當時你家座機的通話記錄就可以了,本機的通話記錄你可以刪除讓我們查不到,但是你能刪除已經記錄下來的通話么?”
局長陰沉著臉:“派人去通訊公司查查去。”
一個前輩轉身出去。
任偉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不一會兒的功夫,那個前輩去而復返,沖局長點了點頭:“八號那天下午,任偉家中座機的確有著兩個小時左右的通話記錄。”
局長騰一下站起來:“任偉,你還有什么可狡辯的。”
任偉喃喃自語:“就算有記錄,那也是我個人隱私,難道我打電話都不可以了么?”
局長呃一聲,轉頭看著我。
我點頭:“可以,當然可以,不過任先生,能否把你手機拿來我看看。”
任偉掏出來手機。
我搖頭:“不是這個,我說的另外那個。”
任偉急切道:“我身上就拿了這一···個···”
眼見任偉說到一半的話被他自己強行掐斷,我笑了,掏出手機來,將八號那天下午給我打來的陌生號碼打了回去。
大概四五分鐘左右,電話接通,我對著電話道:“孫哥,拿著手機回來吧。”
電話里答應一聲,就掛了電話。
“各位,我想大家要等一會了。”我道。
大約一個小時后,審問室里,任偉腦袋低垂,房間里所有人都用古怪的眼神看著他。
嘩啦。
一聲響,門推開,局里同事孫哥拿著一部手機進來。
“任先生,認識這部手機么?”我接過問任偉道。
任偉還沒說話,旁邊楊云咦了一聲:“這不是六號那天我和老任出去玩的時候他買的么。”
我故作驚訝的咦一聲:“是么?”
孫哥道:“這是我在任先生家中找到的,同時找到的,還有一袋子灰燼。”
說著,孫哥把那個袋子遞了過來,我拿出來用手搓了搓灰燼,依稀還能看到瓦楞紙的殘留。
任偉臉色更加的蒼白了。
我把那手機拿出來,來回翻查,找到了八號那天的通話記錄。
“任先生,我沒記錯的話,九號我找你了解情況的時候,和你互換手機,并沒有保留你這個手機號才對,就算你事后將我的手機號記在了這部手機上,怎么,八號那天,你手機上會有和我通電話的記錄?”
任偉已經整個人都廢了。
我哼一聲,站了起來:“鐵證如山,你還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