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富一副看起來欲言又止,不知道是在忌憚什么。
看他的樣子,我直接說道:“陳先生有什么事情直說就好。”
陳富看了眼亮仔與靜靈,似乎下定了決定一般,深吸了口氣說道:“在下是為了我的姐姐而來,我懷疑她不是王千所殺。”
我冷漠問道:“你可用什么證據(jù)嗎?”
陳富一臉無奈地說道:“如果有證據(jù)的話我直接找警察了。”然后繼續(xù)說道:“聽聞吳先生,前段時間‘招魂破案’簡直是犯罪克星,猶如神探一般,所以才會厚臉皮的上門求助。””
我有些郁悶地說:“沒證據(jù)你找我也沒用啊。”
陳富道:“雖然沒有直接證據(jù),不過我可以帶吳先生看一樣東西,應該對吳先生有所幫助。”
“哦?看什么?”聽他一說,我也來了興趣。
陳富看了看時間,六點左右,賊頭賊腦,小聲說道:“吳先生不要急,莫約在等一小時左右。”
夜幕降臨,在七點左右,陳富沒有開他的車,而是步行,帶我們往街上走去。
靜靈在最后面推著我著急地說道:“查案呢,你就不能走快一點啊。”
我一臉無辜地說:
“你推我干嘛啊,我又不認識路!”
李富在前面帶路,聽到我們的聲音,轉過來做了個噤聲的手勢,輕聲說道:“快到了。”
走到一巷子里,李富的腳步明顯輕了許多,我們在后邊一樣輕聲慢步。
“我先看看。”
在一處石頭堆處,李富停了下來,對我們說了一句,然后借著石頭堆爬上旁邊的矮樹,望向圍墻里面。
陳富在上面小聲的對我們說道:“你們快上來,小聲一點。”
看著他的表情,似乎有些興奮。
“你是左撇子???”
搭著李富的手,我也小心翼翼的爬上去,雖然說是矮樹,單是樹干也快有我高了。
而有功夫底子的靜靈倒是簡單,手掌一拍樹干,借著勁道便上了樹。
順著李富的目光看去,驚愕的發(fā)現(xiàn)了李順達正在屋中。
因為是五月的天,天氣炎熱,所以屋中窗戶大開,而那房子因為有圍墻,也不怕別人看見,李順達估計也不會料到有人偷看。
李順達旁邊則是坐著一年輕漂亮的姑娘,兩人相擁手搭在一起,卿卿我我,顯得很是恩愛。
靜靈在一邊有些臉紅地罵道:“這家伙表面看起來溫文儒雅,背地里果然一樣,你們男人果然沒一個是好東西,”
我在一旁有些尷尬,怎么把我也罵進去了。摸了摸鼻子,說道:“走吧。”
房間里已經(jīng)是滿園春色,相擁沒多久的李順達手也開始不老實起來。
雖然很想看下去,但是考慮到一旁的靜靈,想到她說的話,還是算了,我可不想天天在家被她冷嘲熱諷。
時光匆匆飛逝,今天已經(jīng)是陳姑案開庭的日子了。
李順達與陳富作為原告一方出席了開庭審理,被告方自然是王千。
“謝謝了小馬叔叔。”
在法院外,我在門口感謝親自為我送來資料的小馬。因為情況緊急,如果用郵遞的情況最少都要一個禮拜以上,所以只能麻煩司機小馬親自跑了一趟。
回到法庭,正好聽到法官宣讀完王千的罪行,質(zhì)問王千道:“你是否認罪。”
從我這里看不到王千的正面,只能看到他低著頭,看不到他的表情。
聽到王千聲音有些滄桑地說道:“我認罪。”
庭上觀看的民眾并不多,只有零零散散幾個人。想必大家都認為這是一場宣讀完罪行就結束的案件。
看到了庭上旁聽的亮仔和靜靈??吹搅怂坪鹾苤睎|張西望的陳富,在看到我之后,瞧得見他臉上的喜色。
我先是向他點點頭,然后喊道:“我有異議!”
這一聲音打破了沉靜的會場,所有人都被我的聲音吸引,像我望來。
有幾名警察更是像我走來,法官也是皺著眉頭說道:“請保持會場安靜。”
無視所有人的目光,我舉起手中的文件,走向法庭之中,說道:“我是公安部特請刑偵專家,我對此案有所異議。”
走到法庭前,被兩名警察攔住了去路,雖然攔著,他們卻轉頭看向了庭上的法官。
法官看著我手中的文件,思考了片刻,說道:“我希望你對案情的進展有所幫助,否則你將被訴于妨害司法罪,讓他進來吧。”
“法官好,各位長官好,我叫吳凡。”
我先是像在庭上在坐的幾人問好,然后接著說道:“經(jīng)過我的調(diào)查,我認為王千并不是殺害陳姑的兇手。”
此話一出,滿庭皆驚,李順達更是倒吸一口涼氣,一改溫文儒雅的形象,叱喝道:“胡說八道。”
法官說道:“庭上請保持安靜,請吳先生繼續(xù)陳訴,你可有什么證據(jù)表明。”
我走到了被告人旁的一處桌上,將手中的檔案袋放在桌上,扭頭對著李順達說道:“首先,我想問李先生,王千有什么理由殺害陳姑?”
李順達已經(jīng)恢復了平靜,說道:“王千一生被人騙數(shù)次,沒有任何存款,沒有妻子,對任何來說,無可為是失敗的。他肯定是產(chǎn)生了對有錢人的憤慨、嫉妒,從而謀劃殺害陳姑。”
看著李順達故意裝出難過的表情,我繼續(xù)說道:“法官大人,對于王千本人的心理狀態(tài),我暫不做評判,我想請出我的一號證人。”
法官點頭道:“可以。”
見法官同意,我一側一位認識的警員點點頭,那警員一直在庭中,自然之道是要干嘛,連忙轉身打開側門進去。
今天的事情自然是我提前與黃邢局長通報過的,甚至這場開庭辯論,也是黃邢局長的要求,按照他的話來說,因為此案是有名的富豪事件,這件事已經(jīng)對整個小鎮(zhèn)及周邊城市產(chǎn)生了嚴重的影響,所以不管這件事最后如何,最好都在公開的法庭上解決。
沒有多時一位中年婦人在警員的帶領下,來到了法庭之中。
場中眾人見到婦人都是一臉疑惑,包括李順達和王千。
看著法官,指著那名婦人說道:“法官大人,這人是鎮(zhèn)上火鍋店的老板,她能證明陳姑遇害當晚,王千有不在場的證據(jù)。”
法官說道:“請講。”
我點點頭,對著那名婦人說道:“陳太太,請問四月三號那晚,你是否看過這位被告人。”
那名婦人認真的端詳了王千一會,有些害怕的點點頭。
法官對著那名婦人提問道:“你可有什么證據(jù)表明被告當晚就在你的店內(nèi)。”
婦人思考了一會說道:“那個王千那晚是自己一個人來的,似乎心情不好,喝了很多,對了,后來他還和人起了沖突,手臂上應該有被人燙傷的痕跡!”
法官示意了一下警員,立馬有警察前去查看,認真的將兩只手臂都查看了一遍,其中右手確實有一塊燙傷的痕跡。
法官看了一眼原告,說道:“原告方可有什么異議?”
李順達臉色有些鐵青,想了一會說道:“法官,這并不能證明王千并不是殺害陳姑的兇手,王千完全有可能是殺害陳姑后,良心上過不去,才會去喝酒與人起沖突。也有可能是喝醉之后喪失理性,殺害陳姑!”
法官思考了片刻說道:“原告說道有道理,因為陳姑死亡的時候并沒有目擊證人,所以被害人的死亡沒有個準確的時間,所以這并不能作為王千沒有殺害陳姑的證據(jù)。”
對此我也是無話可說,那時候的水平確實沒辦法把被害人的死亡時間精確到一定范圍時之類,只能得出大概的時間。
我也沒打算用這件事就確認了王千無罪,只是算率先拋出這個想法,讓大家內(nèi)心產(chǎn)生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