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條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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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組織選舉法律法規(guī)
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實施細則
(1986 年8 月30 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1986 年12 月28 日安徽省
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guān)于修
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
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1989 年8 月28 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安徽
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二次
修正; 根據(jù)1995 年8 月19 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安徽省各級
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jù)2005 年4 月21 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
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jù)2010
年10 月22 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二十一次會議《關(guān)于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jù)2016 年5 月27 日
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關(guān)于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
決定》第六次修正)